郭昌毕医疗集团 医用耗材招标文件
招标编号:GCB-HC-20250325
招标项目:医用耗材
第一章 招标公告
根据郭昌毕医疗集团工作需要,对医用耗材进行公开招标,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参加招标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采购方式:公开招标
二、招标合同期:暂定壹年。自本次招标结束签订合同之日算起。
三、报价清单:详见附件3《2025年医疗耗材报价清单》,清单中橙色列为必填选项。其中“规格型号”列所显示信息为我院现阶段使用材料信息,报价单位须根据基本情况填写报价产品的实际信息;若产品涉及挂网价信息,请在清单“挂网价”列中如实填写。
注:1、对同一种产品,各商家根据自家产品优势,推荐其优势品牌产品。
2、同一种产品,可报多种品牌,并表明其对应型号。
3、产品报价包括:采购费、运费、安装调试费、培训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。
四、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:
(一)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。
(二)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。
(三)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。
(四)投标产品的授权书。
(五)相关产品的投标企业在重庆市药械采购中心完成确认工作,并要求提供产品代码。
五、报名时需提供资料:
1、请按照附件3:《2025年医疗耗材报价清单》要求填写完整。表格内项目请勿自行增减,自行填报各自投标产品,不投标的项目可留空,否则视为无效文档,作废标处理。
2、标书及清单发放形式:以电子Excel表格发送到指定邮箱。
3、投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。
4、投标单位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。
5、《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》(附件)。
6、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7、产品质量与服务承诺书(附件)。
8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。
9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。
10、生产厂家对经销商的逐级授权书。
11、医疗器械注册证。
12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验报告(国产)、医疗器械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(进口)。
注:以上资料逐页盖公章,以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。
七、现场开标时,各家单位需提供样品、产品资料。
八、招标目录内同一招标编号内的所有产品必须全部投齐,不得缺项。
九、报名相关事宜:
1、报名时间:2025年 4 月 18 日至2025年 4 月 23 日。
2、报名地址: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郭昌毕骨伤医院行政办公楼4楼。亦可通过电话报名。
3、疑问收集时间:2025年 4 月 23 日至2025年 4 月 25 日。
4、答疑回复时间:2025年 4 月 27 日。
5、答疑回复形式:疑问收集时间结束后,我院以答疑电子版形式,统一回复各家单位,以保证各家单位获取的答疑文件内容一致。
6、回标时间:2025年 5 月 10 日。
7、回标地址:重庆市涪陵区崇义街道郭昌毕骨伤医院行政办公楼4楼,投标资料于回标时间前送到现场
8、评标原则:综合评标法。评标小组将遵循评标原则,以招标文件为基本依据,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,根据产品经临床使用要求,进行综合评标。
9、招标联系人:徐宇,联系电话:18523648577。
10、招标过程监督人员:李映澐,联系电话:15802312283。
11、本次招标文件附件包括:
附件1:《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》
附件2:《产品质量与服务廉洁承诺书》
附件3:《2025年医疗耗材招标清单》
重庆郭昌毕中医骨伤医院有限公司
2025年 4 月 18 日
第二章 投标时需提供资料
一、投标时需提供以下资料:
1、投标报价单,请按照招标清单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完整。表格内项目请勿自行增减,可视为无效文档,作废标处理。投标报价单一份纸质,一份存入U盘。
2、以上资料逐页加盖公章,必须按照以上顺序装订,装纸袋密封后盖骑缝章。密封袋上注明投标的标段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。
二、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:
1、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。
2、投标报价单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。
3、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。
4、投标文件中无生产厂家对经销商的逐级有效授权书。
5、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。
6、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、虚假材料的。
7、经招标方讨论一致认为报价清单上存在严重不合理性的、投机取巧性质、恶意竞争性质的。
8、提供的样品不能满足临床试用需求的。
9、招标目录内同一招标编号内的所有产品没有全部投齐的。
第三章 中标后服务要求
一、预中标产品如为本院未曾使用的新品牌,通过临床使用一段时间,反应良好后,通知中标方正式签订合同。如临床使用不满意,则招标方有权另选品牌。
二、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订单后须在约定时间送货到招标方指定仓库(要求送货到仓库内),并附上详细清单。特殊情况通知紧急送货的,须在5小时内送到。如需冷藏冷冻运输的耗材必须按规定进行冷链配送,并配合医院做好温度记录。未按要求送货三次以上,医院有权取消合同。
三、中标单位应提供合法、合格、可供直接使用的产品。
四、中标单位按要求提供耗材配套的仪器设备,并为院方操作人员提供免费培训。
五、中标单位对产品原因(非院方及患者原因)所引起的医疗纠纷,须配合院方做好协调工作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。
六、投标文件中所列耗材必须保证有货,合同期内,若中标单位累计三次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中标产品,医院有权取消合同。所供耗材必须与中标目录相符合,如有不符,医院可以无条件退货,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。
七、合同期间如遇有上级部门集中招标、阳光采购规定的,或其他有关规定的,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,合同自然中止。遗留问题双方协商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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