哮喘如何诊断?
典型的发作可以根据症状直接诊断哮喘,症状不典型的患者,需要通过肺功能检查结果进行诊断,肺功能检查包括支气管激发试验、支气管舒张试验和呼气峰流速测定。
诊断标准有5条,符合①~④条或④、⑤条者,可以诊断为哮喘。
① 反复发作喘息、气急、胸闷或咳嗽,多与接触变应原、冷空气、物理、化学性刺激、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、运动等有关;
② 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、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,呼气相延长③上述症状可经平喘药物治疗后缓解或自行缓解;
④ 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、气急、胸闷或咳嗽;
⑤ 表现不典型的患者应有下列三项中至少一项阳性: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试验阳性、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、昼夜呼气峰流速变异率≥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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